丈夫意外摔伤致瘫痪 妻子不尽义务要离婚
作者:张芳芳 发布时间:2009-11-06 浏览次数:583
本网盐城讯: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结婚数十年,生有一男孩,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全家过着幸福开心的生活。天有不测风云,被告仅因为在自家楼梯上的一次意外摔伤,竟然导致高位截瘫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终日瘫痪在床。夫妻本因相互照顾,相互关心,然而,妻子在照顾了摔伤的丈夫两年后,不堪生活重负,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
因情况特殊,法官、书记员到原被告家中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本人也身患多种疾病,一直服药治疗。被告由于长期瘫痪在床,脾气暴躁,经常遭被告无端的辱骂。
被告辩称被告父母身体状况不好,无法照顾自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且共同生活多年,并生有一男孩,双方理应互敬互爱,共同搞好家庭生活。但原告在被告意外摔伤,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要求与被告离婚,显属不妥,且原告在庭审中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本院不予认定。判令驳回原告陈某的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