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20091030上午10点钟,高淳法院大门前的一阵鞭炮声打破了诉讼服务中心的以往的平静。原来是该院审理的一件道损纠纷案件的被告陈某夫妇,来给主审法官送牌匾。陈某是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横路村人,在一次骑电瓶车外出途中,与后面骑摩托车驶来的同村村民章某发生碰擦。章某受伤,遂起诉陈某要求赔偿。起初双方虽经法院调解几次,但均未成功。后经过主审法官的反复耐心做工作,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得原被告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也同意撤诉。双方避免了因对簿公堂所产生的尴尬,也修复了即将破裂的村邻关系。

为表示感谢,陈某夫妇在案件结束后特意送来“秉公办案、不讲私情”的牌匾和几十个自家的鸡蛋。握着陈某的手,主审法官谦虚地说“我可当不起当代包青天的称号,秉公办案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在;至于鸡蛋我也不能收。”几番推辞后,陈某夫妇情绪已经变得有些激动,连声说这些东西虽不值几个钱,但它是我们感谢您秉公办案的一点心意,请一定要收下。围观的群众也对高淳法院秉公办案、和谐司法的工作作风竖起了大拇指。这起案件,不仅做到了案结事“了”,而且实现了案结事“好”。这只是高淳法院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一个缩影,像这样的案件在高淳法院还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