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看旧貌换新颜-写在大丰法院欢庆建国六十周年之际
作者:朱薇 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9-10-19 浏览次数:1694
60年的风雨历程,60年的日月变迁。伴随着共和国成长的脚步,大丰法院从历史的长河中走来,从一棵幼苗已长成了参天大树。走进大丰法院的档案室和陈列室,你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成长的一步一步,也能勾起你一段一段珍贵的回忆。60年代在法院工作的老档案员宋增元同志,在参观以后不禁眼角湿润,连连说想不到,看到眼前的一切,变化太大了,特别让人倍感欣喜、倍感振奋。
谈法院的四次搬迁
宋增元同志回忆说,最早法院座落于现在城中菜市场西侧,几间平房,又矮又小,只有几十个平方,十几个人挤在一起办公。1973年搬到县城大华路大会堂东侧三层的小楼里办公。1983年,又在健康东路,在检察院和公安局之间建了一幢办公楼,虽然是四层的楼房,面积比原来大得多,但人员增加,又与司法局合署办公,办公用房简陋拥挤的情况一直没有能够彻底解决。而现在法院的办公审判大楼太漂亮了,庄严肃穆、宽敞明亮。虽然我早已退休,但如果在让我来这里工作,我也是非常开心的。
老院长陈强同志在参观过新审判办公综合楼以后,饱含深情地对沙长河院长说:“我在法院工作期间,一直有一个梦,就是要建一座现代化的审判大楼,要改善法院审判办公的条件。但未能如愿以偿,这是我的遗憾。现在长河院长终于帮助我圆了这个梦想。作为曾经是法院人,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站在现在的法院门前,感觉到整个审判办公大楼庄严肃穆、气势恢弘。大楼达15000多平方米,分办公区、审判区、法官培训中心三个部分,呈“工”字形状。走进大楼,一幅40平米的铜浮雕巍峨矗立,彰显我国源远流长的法文化内涵。走在干净整洁的楼道中,地面都能映出人的影像。目光透过高大敞亮的落地窗,远处的景色尽收眼底。内部局域网、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安检系统、监控系统、多媒体办公设备,无不显示出现代化的办公气息,同时也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满足了审判工作需要。
法院基础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同时也凝聚了法院党组一班人的心血。省法院公丕祥院长、盐城市委赵鹏书记等领导来法院视察时,对法院的建设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
看法院的四张照片
翻开发黄的老照片档案,你就像走进了历史,走进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已经有些模糊的照片上标注着
1984年,照片上的审判人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这是全国法院干警第一次统一着装后的照片。大沿帽上缀鲜红的国徽,深藏青色的小翻领春秋制服,体现出审判员的威严神圣和凛然不可侵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法官制服带有较浓重的军事化、行政化色彩,但是在当时,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尚未完全脱离“庭审纠问式、取证调查式、审判下乡式”的审判方式下,法官大沿帽、法官制服戴肩章,在那个年代发挥了它应有的、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2000年法官制服是黑色西装,内衬白衬衫,扎铁灰色领带,制服上衣领左上方佩戴法徽。更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始,法官庭审统一着法袍,这可以说是法官制服改革中的精彩一笔。照片中的法官身着法袍,敲响了大丰法院“第一槌”。法袍为黑色散袖口式长袍,黑色代表庄重和严肃;红色前襟配有装饰性金黄色领扣,与国旗的配色一致,体现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一声声清脆而威严的槌音,更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神圣,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
现在,大丰法院的科技法庭已正式启用。照片中展现的是2008年大丰法院科技法庭“第一庭”,整个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的庭审活动全部由审判长通过电脑控制,证据展示直接通过实物投影仪传送到每个人的电脑中,当事人可以直接从电脑显示器中观看,同时旁听人员可以通过电子显示屏直接观看证据的展示。
这一张张照片所呈现的,正是大丰法院从成立走向成熟的一个很有说服力的缩影。
比法院的三组数据
打开大丰法院院志,我们看到了这样三组数据。
第一组是法院办案数据。1949年至1959年共结案8149件,这是建国后的十年,百废待兴,除了镇压反革命和打击贪污分子、不法奸商外,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上翻了身,迫切需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各种民事经济纠纷,受案数激增。1960至1969年办案数3726件,其中1968年、1969年未办案;1970至1979年办案数1979件。这是“文化大革命”爆发以及前后的二十年,案件数量急剧下降。特别是在“文革”期间,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在砸烂公、检、法的情况下,法院工作已无法正常开展,大量案件积压在基层无法得到解决,甚至转化成刑事案件。1980至1989年办案数9333件,1990至1999年办案数43809件,2000年至2009年办案数件近6万件。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真实写照,一方面经济在飞速发展,大量矛盾纠纷涌向法院,另一方面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是正常之举。法院在司法过程中充分行使审判职能,公正裁决,平息纷争,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近几年来,法院在保障沿海开发、应对金融危机等方面更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组是法院人员数据。1949年成立法院时为11人,1956年为28人。这个时期人员数量相对适应当前的形势需要。而1966年只有13人,1967年至1973年法院机构瘫痪,后期仅有1人留守,1973年11月恢复办公时10人。在“文革”的冲击下法院也不能幸免。1979年时法院已恢复到39人,1989年达113人,跨入新世纪以来已达到140多人。60年来,法院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强大,人员队伍不断充实,也充分说明了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正进一步加强,也说明了法院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还需要更加努力地作出应有之为。
第三组是法院人员学历数据。1973年以前,大专学历1人,1979年,大专学历3人,法院人才紧缺一目了然。1989年,大专学历达27人,而到了1999年,已有大学学历3人,大专学历69人,再看2009年,硕士研究生及法律硕士学历16人,大学学历86人,大专学历32人。白驹过隙,今非昔比。现在法院的人员学历层次与建国时已不可同日而语,这说明了现在法院人的法学素养更高、法治精神更强,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指导思想就更应该在他们的手中传承,法律的天平就更应该在他们的心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