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作者:睢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0-19 浏览次数:436
本网徐州讯:法院的日常工作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最根本的是要积极地做好自我监督,自我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实质意义就在于提高每一个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案件。
进入年终第四季度,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加大评查力度,为进一步改进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作好评查工作。
该院提出:一是端正工作态度,审查案件时,应以履行法院内部监督者职能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二是正确处理好审判监督管理和案件承办人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承办人交换意见、促进案件审判工作质量的提高,建立良好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三是适当发挥审管办集体的作用,对于存在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并提交领导考核小组决定,确保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