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  1014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案件,这是滨湖法院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以来审理的首宗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标志着该院知识产权“立体式”司法保护机制正式启动。这起案件也是无锡法院系统自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制度以来审理的首宗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

被告邱某某是一名外贸公司业务员,在接到国外客户要求按样生产注册商标“REACHR(强生公司商标)和“Oral?BR(宝洁公司商标)牙刷并附样品实物照片后,在明知“REACHR”和“Oral?BR是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未审核客户是否具备使用上述注册商标的合法的权利证明证书,也未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此事,随后即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了牙刷出口销售合同,最终确定销售商标为“REACHR”的牙刷480000支、商标为“Oral?BR的牙刷600000支,总计1080000支,价值74100美元(折合人民币529852.05元)。在组织生产后,于2008226日在上海海关申报出口时被查获。

自今年71日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后,滨湖法院结合实际,完善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机制。一是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优化人员结构。调整审判分工,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纳入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优化人员配备,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门的知识产权合议庭,分别负责承办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二是建立外部沟通、内部协调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强与检察、公安、行政执法机关的外部沟通配合;建立与刑事、行政审判庭的良性协调,及时就有关案件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协调,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确保执法标准统一。

该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已查清事实,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