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1010下午2时许,当被执行人张某从洗浴中心出来时,等候多时的执行人员上前亮明了身份,依法对其进行了拘留。下午6时,张某家人将9万余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这是该院执行工作“亮剑”老赖企业的一个场景。

2008年底,张某的板材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后,21起职工工资案件涌入法院,累计金额达21.4万余元。法院集中审理后进入执行,但是企业土地为租用,厂房设备折抵后仍欠9万余元。面对执行人员,张某总是向法院诉苦自身生活的困顿,要求法院缓一缓。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张某仍驾驶一辆广本雅阁,市内还有三处住房,每日出入洗浴中心和酒店宾馆,并重新开办了一家企业。执行人员调查后发现,张某的汽车、房屋和工厂都是以他人名义办理,难以举证查封,但的确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于是决定对其进行拘留。

受到金融风暴影响,2008年下半年来,邳州法院受理企业欠款类案件迅速增加。一部分企业为躲避风险,将资金暗地转移,剩下空壳企业进行偿债。而企业负责人在实际生活中却依然开名车,高消费,造成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在社会上也引起极坏影响。

今年5月以来,邳州法院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决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强制执行,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进行有奖悬赏,征集执行线索。同时,积极和银行、工商、税务系统进行联系沟通,在个人征信系统、企业登记和税务缴纳等方面进行限制和控制。截止目前,已对11名企业负责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执结各类欠款、讨薪类案件58件,到位标的达121.4万余元,有力打击了企业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