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92730日,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已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江苏汇森人造板集团总厂1216名职工陆续领到了总额达3600万元的安置补偿和补发工资、集资等款项,广大职工难掩激动心情,纷纷表示:“感谢政府!感谢法院!我们万分满意。”

铜山县法院始终把职工利益摆在破产清算的首要位置。为解除破产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该院先后制定了《关于破产案件清算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职代会的简易操作要求》等文件,明确规定从案件受理开始,申请单位必须提前做好职工安置预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安置预案和破产预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还需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否则,不予立案受理。同时,“阳光清算”公开透明,充分满足破产企业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资产处置公开,清算资料公开,清算费用公开,职工安置情况以及安置费用公开,广泛接受职工监督,对职工提出的异议,认真复查,及时答复。该院还将职工安置是否落实、劳动保险是否到位,作为终结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职工安置问题没有后遗症的,法院才同意结案。铜山法院这一规定,不仅得到了破产企业职工的支持,也得到了债权人的充分理解。

2008 2 28 日,江苏汇森人造板集团总厂进入了破产程序,企业对外负债高达1.9亿元,现存厂房、土地总资产经评估仅有3000多万。而最令人棘手的还是企业职工安置问题,汇森人造板集团总厂作为一家老的国有企业,破产时尚有1200多名职工,仅亏欠职工集资款、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安置费等款项近就需要3700万元。职工如何安置?安置款项从何而来?对于这个难题,铜山县法院一方面加强破产清算工作的领导,对破产审判人力、财力、装备全力保障,不断加大破产企业债权的执行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汇森人造板集团总厂所有的土地、厂房等资产进行评估,对社会公开拍卖。但是,经过精心准备的拍卖却流标了。职工的安置补偿款眼看没有了着落,企业职工焦急万分!铜山法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争取到大力支持,县政府以流拍价3600万收储企业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该破产企业职工在清算中的分配比例达到了98.36%,职工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铜山县法院近年来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56件,审结55件,依法核销对外债务近22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4000多人,在审理和审结的案件中,无一起因法院工作不当引起职工上访和其他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