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在“人民法官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不断拓展诉调对接领域,践行能动司法,努力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近日,该院委托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消费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9719,黄某在某超市以单价1.35元,共花费2.7元购买了两盒火锅调料回家食用。食用过程中,其发现其中一盒调料的包装上没有“QS”标志,另一盒调料的“QS”标志通过网络查询是没有备案登记的。黄某认为超市销售不合格商品,在其多次向超市方维权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该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方返还货款2.7元,按照货款的10倍支付赔偿金27元,并要求超市方赔礼道歉。滨湖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委托无锡市滨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对该案进行先行调解。94下午,黄某与超市方代理人经消协调解员近3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黄某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这起纠纷圆满解决的同时,也给滨湖法院带来了一些启示: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解决机制,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消协和法院实施诉调对接机制,吸纳了法院程序规范、公信力强、法律效力高的特点,又结合了消委会调解案件的技巧和经验,通过消协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和互补,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成功率。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的对接,不断完善委托与协助调解工作机制,从而提高诉调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