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论述了司法腐败存在的现象,司法腐败方式,新时期司法腐败的特点。着重强调司法腐败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从不同角度阐述司法腐败问题存在的根源。

[关键词]  司法腐败  现象  方式  特点  根源

 

一、司法腐败问题日趋严重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腐败现象已经由行政、经济领域蔓延到司法领域,而且态势愈演愈烈。近年来,出现了一大批司法领域的腐败大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许亚非受贿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小红严重违法乱纪;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潘宜乐受贿25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粱福全贪污、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海口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德伟受贿30万元;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鄂州市原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鄢立中受贿、挪用公款案等等。以上仅仅是已经发现查处的案件和人员,实际上还有很多司法腐败行为没有得到查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司法腐败现象也花样百出。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或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以权谋私,违法录用司法人员;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索取不义之财等方式从事腐败行为。随着司法腐败不断滋生蔓延,出现了违法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司法腐败者的级别越来越高;窝案、串案逐渐增多,司法腐败一条龙作业;司法机关领导腐败的比例大,并且往往犯有数罪;许多腐败者因为女色而生活腐化;有的腐败者勾结黑社会,以其为保护伞等新的特点。[]

二、司法腐败的根源

司法腐败的滋生蔓延,严重地败坏了司法机关的名声,重创了法治的威严,对社会公平与公正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历史事实说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执法人员本身有问题何以治人。”[]

第一、思想根源。邓小平早在1980年就曾指出:“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大搞特权,给群众造成了很大灾难。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

可见我国的腐败现象(包括司法腐败)与封建特权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权本位”思想是滋生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根源。

第二、体制根源。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例如: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制约不到位,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差,人民的知情权有限,司法机构未真正独立等等。因此,我国政治体制特别是监督体制和司法体制不完善,是当前司法腐败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

第三、环境根源。当前我国腐败案件的发案率从整体上讲呈上升的趋势,腐败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地区乃至各个角落。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因此,一些司法机关的领导(包括上级领导)和其他政法机关领导的腐败作风和行动必然对身边或周围的司法人员产生潜移默化甚至最为直接的影响,从而导致司法腐败的泛滥和蔓延。

第四、待遇根源。众所周知,我过司法人员的待遇是非常之低。很多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有的甚至按一年一万元的标准拨给人头费,除去发工资、水电费等开支,已经所剩无几。很多检察院的干警出差办案,要自己先垫付差旅费,可是这些干警每个月的工资也就不足800元。法院的待遇虽然比检察院好一点,但是也至多补贴家用。由此可见,法官、检察官待遇偏低,不仅使得司法职业缺乏吸引力,无法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司法机关工作,进而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而且会由此产生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可以说待遇问题是当前司法腐败的重要因素。

第五、心理根源。当前的司法腐败比较严重甚至在一些地方达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在违法违纪案件中,出现了司法腐败行为增多;涉嫌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增多;经济犯罪个案的数额增多等现象。另外,检察队伍中确实有少数人在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违法办案、贪账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与党和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由于搞司法腐败的人多,而实际受到查处的人少,因此一些司法人员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铤而走险,大肆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进而滋生了严重的司法腐败现象。

第六、素质根源。我国司法制度一直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在过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际上就是安置业务素质低的人员的最好去处,从而导致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偏低。从而出现了相当一批素质不高的司法干部乃至根本不可能胜任工作的司法干部。有学者指出:“中国法官的素质之低,在国际上是屈指可数的。”[]总之,由于司法人员的素质低下,在司法实践中办案不公乃至违法操作等现象几乎覆盖了诉讼程序的每一个环节,不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而且滋生了严重的司法腐败现象。

 

 

注释:

[]谭世贵主编:《司法腐败防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9页??50页。

[]江泽民:《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1997129)。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2页。

[]张卫理:《中国需要大批法律人才》,《法制日报》199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