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布预警:汽配行业商标权侵权诉讼大增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09-09-18 浏览次数:532
本网扬州讯:今年以来,扬州中院受理的,涉及汽配行业的商标权侵权案件已达17件。被控侵权的汽配经营部大都具有一定规模,每件案件的赔偿金额均在1万元以上。
该类案件主要特点:1、侵权打击范围广、力度大。扬州已有十余家汽配经营商家被诉,部分商家还不止一次被控侵权,在省内还有南京、常州等地的多家商家被控侵权。2、维权主体不乏业内知名企业。如上海汇众萨克斯减震器有限公司、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的商标大都比较著名,有的还是驰名商标,因此易被不法商家仿冒,销售仿冒产品的经营者就成为权利人维权打假的靶子。3、原告普遍胜诉获赔。此类案件侵权事实普遍比较清楚,侵权成立与否的“是非”比较明确,加之被告不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有力证据进行有效抗辩,因此原告普遍胜诉并获得赔偿。
扬州中院分析,形成讼争的主要原因包括:1、原告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而维权打假。涉案原告大都是业内著名企业,金融危机前大宗订单供不应求,根本无暇顾及零售市场。近期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大宗订单骤降,转而维权打假以整顿零售市场扩大销量。2、汽配经营者对上游供货商缺乏必要的权利审查。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缺失,不了解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经营中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审查意识。3、部分商家经营理念错位,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追求利润,对于一些明知合法性存在问题的货源依然照做不误,频频侵权。
为此,扬州中院提出建议:1、增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汽配经营者应当重视知识产权法律学习,在经营活动中时刻注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合法经营,注意审查供货商资格,开具正规进货票据,避免诉讼风险。2、组建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与管理。组建全市性的汽配行业协会,适时进行风险提示,预防类似侵权纠纷;指导应诉,参与调解;开展行业管理,实行行业自律。3、加强与法院的信息互通。法院与行业协会、汽配经营者可针对案件审理情况,企业经营中碰到的知识产权问题相互沟通,以便于此类案件审判工作的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