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满意的事做起

??南通市两级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纪实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司法的人民性,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较好地实现了审判质效、公众满意度、社会影响力的“三提升”。

   地处东部沿海开放城市的南通法院近年来受案数呈“井喷式”增长,去年新收案件87009件,比2006年增长36.6%。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法官办案压力空前,但仍无法满足群众的新需求。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见微知著,及早谋划,寻求对策,通过“三大活动”实现司法理念的新跃升。

   开展“大调研”定位工作重点。自20082月起,南通中院开展“社会大调查”活动,院领导亲自带队走访全市百家企业、100多个镇街、400多个社区乡村,发函535份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从调查中梳理出法院领导层、资深法官、年轻法官等不同群体存在的问题,从问题中寻求办法,从而准确把握工作重点。

   开展“大学习”统一思想认识。2008年以来,南通中院连续举办了5期两级法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的集训班,先后围绕“增强政治意识”、“增强群众观念”、“落实群众路线”等主题,通过主题辅导、专题录像、警示教育、分组评议、座谈讨论等形式,统一了“一班人”、“一层人”的思想认识。

   开展“大互动”营造浓郁氛围。从20085月起,南通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走近司法”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司法与公众的互动表达机制,及时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自觉在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南通市两级法院坚持拓展职能,狠抓为民措施,使法院工作始终符合民情民意。

   突出能动司法,服务“三保”保障民生。南通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就业、保民生的理念,在具体涉企案件处理中,慎用和活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运用“时间换空间”、“破产不停产”等工作方法,依法扶持企业生产经营,使企业的各类无形资产有存在载体、有持续销售、有市场影响,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为了助推家纺产业等当地特色经济的发展,南通中院由该院院长马志相带队走访罗莱集团、鑫缘集团等企业,提出名牌保护司法建议,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去年以来,南通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84件,调解撤诉率达85%,裁判的自觉履行率达100%,有力地保障了南通作为全国最大、世界第三的家用纺织品交易中心的地位。

   突出和谐司法,“诉调对接”贴近民众。南通市两级法院以和谐司法为主线,以诉调对接为平台,倡导“以调为主、以调为先”的原则,努力追求“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今年以来,南通市两级法院在诉前调结案件4560件,占民事收案的20%;崇川区人民法院创立“和谐司法服务中心”5个月以来,6名法官共化解纠纷800余件,调撤率达95%,该院65%的民商事案件在诉前得以化解。

   突出民本司法,惠民举措温暖民心。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南通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惠民措施,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称赞。南通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阳光审判”,开通案件信息实时查询系统,当事人借助互联网、电话,可直接查询相关案件信息,实现案件信息的“随时可见”;随案实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答疑解惑,保证诉讼风险“率先可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08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7.9%,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及时可见”,该项经验已在全省及全国广泛推广,并被人民日报等誉为官民和谐的“南通现象”。同时,为了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基层法庭实行“驻庭办案”,法庭干部24小时驻扎法庭,可随时机动开庭或诉前调解;结合农村庙会和赶集的习俗开设“法律早市”,每月在中心集镇巡回办案和进行法制宣讲;为照顾特殊对象将法庭开到“三头”,即田头、床头、船头;积极同党委及有关部门协调,从基层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推选的人员中选出16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的基层干部,并邀请其参与部分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民间借贷等案件的调解,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陈健全) 

 

200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