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盛赞司法调解态度由抵触到热衷

无锡新区涉外商事案调解率100%

 

    本报讯   江苏省无锡新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的快速、方便、低成本和免伤和气的良好效果,让外商了解、接受和认可调解。去年以来,所有涉外案件全部调解或撤诉结案。不仅最大限度保障了外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营造了一个规范、平等、和谐的外贸交易环境。同时,还传播了中国特色的司法文化。

    由于法律意识、司法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外籍当事人往往对调解持抵触态度,涉外商事案件开始进入调解特别难。为此,无锡新区法院的法官做了大量的耐心疏导工作,努力将调解引入涉外商事审判。

    近日,在一起涉外借款纠纷中,起初加拿大籍女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不过,通过几次的沟通,终于打动了这位女士。面对这样的外籍当事人,法官坚持调判结合,用足够的耐心让外商认识到什么叫调解,以及调解的好处。   

    调解机制是否可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是外籍当事人的最大担忧,并且容易造成误解。近日,当两位日籍当事人从新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手中接过一张821600元的现金支票,他们不断用最生硬的汉语“谢谢”来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

    2004年,这两位日籍股东协商将持有的255万元股权转让给无锡某企业。而在无锡某企业支付了150万元转让款后,双方就合同约定的土地面积产生争议,无锡某企业拒付转让款105万元。去年4月,两位日籍股东将受让方无锡某企业告上法院。

    法官调查发现,尽管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十分明显,但案件还是有和解的可能。便提出根据双方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采取以适当减少转让款的方式解决纠纷的调解方案。这个方案遭到日籍当事人反对,并当即质疑法官是否有偏袒本地企业之嫌。承办法官从当事人的角度,以采取法理剖析等方法,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并辅之情理释疑、晓之以利害得失。

    由于双方对于减让多少转让款的问题不肯退让,调解工作再次陷入了僵局。考虑到日籍当事人还在支付当初至中国投资时的借款所产生的高额利息,法官从节约诉讼成本、缩短支付款时间等角度出发,建议日籍当事人适当考虑再度减少转让款。20089月,法院又一次组织当面商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锡某企业当场支付转让款87.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充分为外籍当事人考虑,获取了他们对法院、对调解机制的尊重与信任。而在调解的同时,新区法院还表现出了足够的专业让更多的老外愿意调解。

   在一起外商与两名中国女子的借贷纠纷中,法官发现两名女子一方面答应调解,另一方面却已准备偷偷将国内的房子出售,其两人均持有护照极可能是转移资产并在很短时间内离境。而一旦离境,案件就会久拖不决,并可能会让外籍当事人蒙受损失。法官迅速采取措施,及时下达民事裁定书限制两名女子离境,并查封财产。同时,又对两名女子进行了教育说服工作。如此果断的措施让外籍当事人更加信任调解工作的公正性与专业性,也明白了调解的重要性,主动作出一些让步,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外籍当事人在三天内就拿到了欠款,并到法院撤诉。

   为了将调解工作做得更有效,法官们利用业务时间学习国际法、外语等相关知识。目前,该院商事审判人员匀为本科生以上学历,今年还引进了一名国际法硕士,硕士共3人,博士1人。 (赵正辉 石 倩)

 

200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