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六项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宋红卫 发布时间:2009-09-15 浏览次数:535
本网宿迁讯: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终”,睢宁县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在赡养案件的审理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在审理赡养案件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抓宣传,在教育上下功夫。以审理案件为依托,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中国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同时,让老年人学法懂法,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快审判节奏,“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在审结的56件赡养案件中,平均审限为10天,其中最短的仅为1天。三是注重依法调解,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即上门调解,在当地调解组织的配合下,加大调解力度,在上述已结案件中,调解结案49件。既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和睦的家庭关系。四是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共为赡养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执行费的金额达6万元。五是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审理方式,既方便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参加诉讼,又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六是抓回访,在落实上下功夫。对审结后的涉老案件,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对分期执行的赡养案件,在首期执结后,教育义务人自觉按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