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四项措施完善未成年人判后帮教工作
作者:常江红 发布时间:2009-09-14 浏览次数:530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坚持少年审判“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行四项措施完善未成年人判后帮教工作。
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帮教非监禁未成年人。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将判决书副本交给其所在的社区矫正部门,配合公安局,司法局及社会基层组织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到社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二是定期到少年管教所进行回访。对判决后进入少年管教所进行改造的未成年人,坚持每年定期回访,进行法制教育。对管教地点离未成年罪犯家庭较远的,事先与其家人联系,将家人鼓励与期望的画面拍摄录制成光盘,并将家人带来的书籍、书信、衣物等转交给未成年人,用温情感化,循循善诱的进行教育,达到促使未成年人成功改造的目的。
三是创建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基地。与县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联合成立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基地工作办公室,选择辖区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维维集团等三家企业建立了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基地,从判处缓刑而其家庭不具备监管条件的未成年人中选择合适的帮教对象,推荐到帮教基地,接受劳动技能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为未成年罪犯早日回归社会提供条件。
四是设立高校青年志愿者义务帮教基地。与本地五所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订立帮教协议,以结对帮教等方式,通过座谈会、见面谈心、书信交流等,了解帮教对象学习、生活和劳动情况,以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影响和鼓励他们,促进他们身心健康,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