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遭反对 竟杀准岳父
作者:陈琪 发布时间:2009-09-14 浏览次数:544
本网徐州讯:恋爱关系遭女友父亲反对,竟对准岳父痛下杀手。日前,铜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5年.
今年23 岁的被告人范某与邻村女孩小刘已恋爱数年,但遭到女孩父亲刘某的强烈反对,遂产生杀死刘某的念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被害人干涉其婚姻自由且被告人范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