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创新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作者:赵凡淇 发布时间:2009-09-11 浏览次数:539
本网盐城讯:为更好地开展便民诉讼,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近日,滨海法院与县司法局、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从三方面创新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便民诉讼、社区矫正及诉前委托调解活动的工作机制。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委托调查的程序和内容、调查人员的纪律、被矫正对象报道回执制度及违反社区管理的处罚等制度进行探讨,待讨论成熟后共同发文公布。
二是在诉前调解工作中,明确司法救助的条件,对救助对象进行把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提供法律帮助,把救助工作做好做实。
三是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引入公证制度,如送达公证、执行公证等,请公证处参与,一方面,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审判执行的公正高效;另一方面,对当事人进行监督,保证审判执行不受恶意当事人的干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