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提出“四个零”工作要求强化民生案件执行
作者:陆习江 江瑞晋 发布时间:2009-09-07 浏览次数:574
本网连云港讯: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召开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灌南法院召开执行干警会议,开展向身边模范学习活动,要求执行干警以新一轮清理执行结案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按“四个零”要求,立足执行岗位,践行司法为民,加大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创一流执行业绩,服务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服务“三保”零距离。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和措施,依法加大对涉及经济增长、保障民生及维护稳定案件的执行力度,审慎采取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罚款、拘留、查封等活动,对一时确有困难又有重新振兴可能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措施,让这些企业重新焕发生机,认真落实服务“三保”的各种必要措施。
二、执行干警零违纪。灌南法院构建执行行为评价机制,规范执行行为,通过规范评价形式、明确评价范围、建立奖惩制度,制成制式表格,对执行干警是否滥用职权,以违法的方式和手段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有违反“五个严禁”和“六条禁令”等内容录入评价表,由申请人、被申请执行人填写满意与否的评价,并要求此表必须装入卷宗备查,并定期进行检查通报,确保执行干警及其亲属无违纪现象。
三、执行措施零失误。及时启动执行110,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成立执行应急小组,及时处理执行案件中的突发情况;坚持和谐执行,工作中讲究执行艺术,注重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钝化社会矛盾、减少纠纷,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确保执行措施到位,提高执行效率,并完善立审执环节,在全院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四、执行案件零投诉。减少涉执信访,建立协助执行机制,在全县范围了内聘请240名协助执行员协助执行各类案件,解决了案多人少矛盾;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与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引入执行监督机制;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制,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3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工作监督员,以此自加压力,深化阳光执行,提高执行透明度,建立执行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减少执行信访,努力追求执行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