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了有效地攻克执行难,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日前,南通中院专门制定了八项措施,确保执行工作到位。

公开曝光。对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的名单和基本信息,让“老赖”名誉扫地,无处藏身。

集中执行。对无财产案件在9月底前进行集中清理并得到妥善解决。对不自觉履行的执行案件,制定详细执行方案,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适时邀请当地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执行情况,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执行工作。

交叉提执。对疑难执行案件,由中院指定交叉执行或由中院提级执行,防止和避免各种非法干扰和阻挠。

易人执行。无法定理由立案后超过三个月久拖不执的案件,易人执行。

悬赏执行。选择部分执行案件,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前提下,从执行标的款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奖励,在媒体上发布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公告,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有效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

错时执行。对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的案件,合理安排执行时间和地点,深入被执行人的活动场所或必经路段,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执行案件。

拘留预告。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经过二次合法传唤拒不到法院谈话的,实施司法拘留预告,仍不履行的,实施司法拘留。

集中调查。对被执行人在同一方向或同一城市的财产线索,到当地银行、国土、房管、车管所等部门进行集中调查,穷尽执行手段,尽量缩短评估、拍卖、变卖周期,节省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