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相识15天后“闪婚”,却不料婚后妻子得了精神分裂症。丈夫要求离婚,法院判决其需一次性给付对方经济帮助款4万元。但钱还没有付,人就消失了。前不久,无锡南长法院收到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一起离婚纠纷案强制执行。

杨勇与樊文经他人介绍认识,从接触到登记结婚只有短短的15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二人经常为家庭的琐事发生争吵。从20078月起,樊就因患病回到娘家生活,后经当地的精神病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直至今年,杨向安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樊离婚。法院支持了其诉请,但判决其必须一次性给付樊经济帮助款4万元。等了半年,樊都没有拿到这笔钱,无奈下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才知道杨早就跑到无锡做起了铝合金门窗的加工生意。

了解了上述情况后,无锡南长法院执行局迅速出击,仅用了一天不到的时间,就将这笔经济帮助款交到了樊的手上。虽然丈夫已不在,但这笔钱至少还给了樊些许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