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睢宁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积极组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全面保障和服务民生发展,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倾听群众声音。设立院长信箱、开展人民满意度调查、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召开社会座谈,开展民间调查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以建立健全便民、利民诉讼体系。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向百名人大代表、百名政协委员、百名企业代表、百名律师、百名村支书、千名农民工发出征集意见函,集中听取他们的声音,今年来共收集了意见建议216条。最大限度地接触群众,全面了解百姓所想、所需,并为群众送去温暖,提供法律服务。

 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阶段,根据社会矛盾纠纷不同时期所出现不同特点,开通针对方便特殊群体诉讼的绿色通道,优先审核如农民工讨薪、消费者维权和劳动者保护等案件材料,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随到随立,及时登记、编号和电脑随机分配承办人的做法。同时,该院还大力推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解决群众立案难。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老弱病残、低保失业人员以及确无生活来源的群众,采取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免交等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所有执行案件一律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减轻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同时对一时无法执行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执行救助奖金,以缓解燃眉之急。今年来,该院就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各类费用36.4万余元。

 刑事审判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在刑事案件处理上,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一方面以“严打犯罪”为主线,坚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拐卖妇女、儿童、投放危险物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人罪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的,在犯罪分子赔偿了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经济损失,已取得了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谅解,犯罪分子又能认罪服法的,在保障司法程序正当进行的情况下从轻处罚。

 民事审判强化调解保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在办案过程中,要求每一位承办法官要多考虑每一位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普通老百姓的视角来理解、阐述法律,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想人所想、急人所急、寻根溯源、对症下药、借助外力、讲究分寸,掌握火候,恰时适度地进行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行政审判注重协调促和谐。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树立强烈的“大协调”意识,充分借鉴民事案件审理的调解机制,将案件协调处理贯穿于行政审判的全过程。立案后,该院便认真研究案情,总结案件矛盾症结所在,不失时机地抓住庭前、庭中和庭后三个阶段,通过现场调查、召开协调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协调,促进“官民”谅解,规范行政行为。

 加强执行执行力度保障民众权益。该院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注重执行方法和艺术,大力推行“阳光执行”,采取执行听证、风险告知、强化举证、协调联动、执行曝光、执行和解等多项措施,建立和完善执行震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把“老赖”们逼成“过街老鼠”,无处可逃。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更好地依法保障和促进民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