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成为窝点 火化证纷然出炉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9-08-06 浏览次数:737
本网徐州讯:把地下室作为造假窝点伪造印章和证件,还居然弄出“火化证”来,一青年玩火自焚终付出代价。近日,徐州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张长路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
2008年5月以来,被告人张长路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丰县县城南苑新城小区里面租了一套房屋,在地下室内密谋造假证意图“发财致富”。为此,他们购置工具刻制了假的印章,并在城区街道多个电线杆、墙壁上广泛张贴了广告,将手机号码印在上面,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做起“业务”来。后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端掉了这个“假章假证窝点”,当场缴获了“中国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院”等印章,还有大量伪造的遗体火化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等各种证件。经查,张长路为多人办理假证,价格为60元至150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长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鉴于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酌情对其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