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着眼“四重”服务辖区发展大局
作者:陈济昌 发布时间:2009-08-05 浏览次数:487
本网扬州讯:近年来,扬州邗江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大局。
一、实施重大案情直报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碍社会稳定、涉群涉弱、有碍企业发展等重大案件,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截止7月份,该院今年共编报7起重大案情。同时,针对此类较为棘手案件,成立办案小组,集中研究案件处理的方式方法,并及时将应对举措反映给辖区党委政府。
二、实施重点课题调研制度。该院历来重视司法调研工作,并积极将调研工作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法院的审判工作浓缩了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面貌。该院高度重视审判实践中所凸显的辖区社会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难题,并努力从法院的角度开展深入调研,探寻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供辖区党委政府参考。该院今年确立了公司治理和房地产纠纷两个重点调研课题,并已经取得初步成果。
三、实施重要案例汇编制度。鲜活的案例最能达到普法的效果。针对审判实践中的典型、重大案例,该院勇于抛弃以往的就案办案的模式,努力挖潜案件背后的东西,对典型、重大案例,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将典型的经济案件定期编印,分发给辖区重点企业,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最大程度规避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将婚姻、继承、赡养类案例分发给社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教育民众懂法知法守法;将行政类案件分发给政府部门,指导其规范执法。
四、实施重点企业走访制度。服务企业发展,是该院永远不变的旋律。该院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方法。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指导企业在劳务用工、合同签订、风险控制等方面规范运行;案件回访,进一步了解案件的审理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定期走访,积极和企业进行沟通联系,问需于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努力为企业解决司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