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感谢法院给我送来了救命钱啊!”病床上,因中风卧床多年的殷老汉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连声称谢。2001年,同乡蔡某问其借款5000元,随后就杳无音信。至今,蔡某仍下落不明。而殷老汉是个鳏夫,年过六旬,因中风卧床多年,没有子女,生活极其艰难。“殷老汉的情况属于执行救助金可救助的范围,我们及时向政法委申请,让殷老汉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救助。”江阴法院执行局局长朱行军介绍说,对于被执行人已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属于特困群体的案件,江阴法院均对申请人进行积极地执行救助,进一步保障民生。

近年来,江阴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并逐步拓展司法救助范围。早在2007年,在江阴法院的积极申请下,江阴市委专门安排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设立救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申请人、信访当事人予以救助。2009年,在江阴市委政法委牵头下,江阴法院起草制定了《江阴市维护社会稳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信访当事人列入救助范围,使得法院开展司法救助程序更为规范、资金更有保障、受益群众更为广泛,仅2009年上半年,法院就对144名当事人发放了救助款90.1万元,谱写了司法惠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