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慎、严、细、常”严把案件质量关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09-07-30 浏览次数:456
本网盐城讯:今年来,滨海法院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始终坚持案件审判质量,狠抓审判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取得较好的效果。今年1?6月份,全院案件上诉率为4.44%,发改率为0.34%,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双赢。
慎签发。该院制定法律文书签发暂行规定,进一点规范法律文书的签发程序,健全法律文书的签发责任,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促使法律文书制作更加规范和合理。
严评查。审管办根据各庭报结的案件从整体、程序、文书质量以及卷宗装订逐步进行认真评查,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一般四个档次。本院明确规定,所有归档案件必须由审管办质评后才能归档。院领导、院审委会委员每月对审管办评查过的案件进行一次抽查,对抽查的案件进行讲评,以点带面。如在抽查案件中发现对确有问题的案件以及评查人员未发现或者隐瞒不报的,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评查人员与案件承办人追究相应责任,确保案件质量。
细点评。该院在每月的院务会和每季度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由审管办针对每位法官每月、每季度的办案数、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执结率等主要指标以及发回、改判案件,进行详细的通报。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以及对发改案件剖析的问题,逐一进行点评。让全体审判人员懂得错在哪里,为什么出现问题,吸取什么样的教训,通过点评,确保在今后不发生类似的问题。
常提示。审管办针对各业务部门一段时间内案件质量和审管中出现的问题,以审管通报的形式进行审管工作提示。提示内容包括业务部门目前的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情况,质评中出现个别问题和审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今年来,共对6个庭、局进行审管工作提示9次,审管工作提示既达到审判管理的目的,又体现人性化的管理。得到各业务部门的普遍欢迎,收到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