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离婚剑拔弩张 巧调解好聚好散
作者:戴志成 丁旦 发布时间:2009-07-30 浏览次数:716
本网盐城讯:因丈夫有前科,且有严重暴力倾向,为防止丈夫抢人,妻子在开庭之日请了三车族人前来“护驾”,法庭也启动应急程序安排了四位法警维持秩序,在开庭时双方多次几乎发生肢体冲突……这就是日前射阳法院耦耕法庭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开庭时的一幕。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结婚,于1999年5月生一男孩,婚初夫妻双方感情尚可,不过被告李某有一定暴力倾向,偶尔会打骂原告。2001年8月被告李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由于服刑表现较好,于2006年12月被释放,后去原告娘家处与原告一起生活,但暴力倾向更为严重,多次殴打原告,2007年11月原告为生活琐事再次被被告殴打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被告曾多次寻找原告未果。原告于
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被告对婚姻也不抱很大希望,只是想讨个说法,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开始做调解离婚的工作。由于被告在庭审中陈述为寻找妻子举债数万元,但认为都是做丈夫的应该做的,不需要原告承担一分钱,承办人推定被告李某有较重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便先从其的思想工作做起,告知其应该感谢原告,因为在其服刑期间原告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抚养小孩,不离不弃,现在离婚其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而原告在经过承办人耐心细致的调解后,情绪也出现了缓和,表示了对被告尽心寻找的感谢与抱歉,愿意做出一定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异,原告放弃共同财产分割,婚生男孩随被告李某生活,原告张某一次性贴补小孩抚育费15000元,该款当庭履行完毕。至此,一对反目成仇、剑拔弩张的夫妻得以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