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不久前,两名花季少女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起诉至无锡南长法院。看着立在被告席上的两个女孩子,人们除了指责,更多的是痛心和深思。

心情不好 无辜女子被侮辱

20092923时许,邹雪、林敏等人在一家酒吧玩。其中一个女孩子因为和男朋友吵架心情不好,想随便找个人出出气。没想到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而郭云就成了这个提议的受害者。当时,郭坐在他们旁边, 前一刻还互不相识,后一刻就被他们莫名其妙地拖到了酒吧外面。一顿拳打脚踢之后,邹雪、林敏等人又将郭推到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强行把她的衣服脱光,裤子脱至膝盖以下,任由围观男子借助打火机、手机光观看郭上、下身。

案发后 家庭监管受关注

经法院查明,邹雪,今年17岁,是单亲家庭。在此之前,就因犯抢劫罪而被判刑。林敏,16岁,生活在再婚家庭,和父母的关系不是很好,经常闹矛盾。二人在初中毕业后就自动放弃学业,时常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结交了一群不良朋友。

由于二人都尚未成年,对事物的认识还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差,因此家庭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子女的成长环境固然不能要求过多,但好的监管、教导方式还是需要父母加以重视的。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邹雪有期徒刑一年,与20091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二年,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林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