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洪泽法院一直把规范化管理作为强院之本,认真抓好“制度、执行、考核、奖惩”四大环节,有力地促进了法院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好制度环节。该院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规范化管理的关键环节,先后完善了行为规范类制度,对法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行为等进行规范和约束;完善了岗位细则类制度,对法院所有岗位都制定岗位操作规范,规定本职岗位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完善了流程管理类制度,对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涉及岗位、部门衔接的工作制定操作流程,规范和约束流转过程中的工作对接;完善了目标考核类制度,对每个岗位都确定明确的岗位目标,最终依此标准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完善上述制度,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本可依,有据可查。

二是抓好执行环节。该院在制度执行中,一是加强内部监督“三条线”:院长、分管院长和庭室负责人的行政监督线,主要通过制定工作目标,签订责任状,加强检查落实来实现监督目的;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的审判监督线,主要通过对案件的各项承办指标进行适时跟踪来实现监督目的;纪检组、政治处的纪检监督线,主要通过不定期的岗位检查来实现对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的监督。在实现“三条线”监督的同时,还形成了院长会交办事项督办制度,对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纪检、政工、办公室等部门开展“二级监督”,督促他们全面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二是扩大外部监督“三个面”:密切与党委人大的联系面,健全和完善了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制度,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设立了执法执纪监督网,从社会各阶层中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开展了多项主题监督活动;扩大了社会监督面,设立了问题反馈及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系统,开通了24小时录音电话,接受外界投诉和举报。

三是抓好考核环节。在考核主体上,该院实行“一加五”模式,即成立综合考评委员会,负责全面的考核工作,纪检、政治处、立案、审监、办公室五部门专门负责队伍、纪律、作风、质量、效率等方面的考核工作。在考核办法上,实行“一加二”模式,即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主体,将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的各项指标量化进行考核,如对办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率等都规定一个考核基数,高于或低于这一基数就进行加分或减分,考核结果与奖惩直接挂钩。同时,建立审判质量和法官综合业绩两个考核体系,实现对每名法官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干警的评先选优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