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警车安全合理使用,不断提升法院整体形象,邳州市人民法院以学习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开展“执行力提升活动”为契机,修订并完善了一系列警车使用和管理相关制度。

实行警车集中由后勤中心管理、派遣和使用登记制度,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检查督促。所有车辆修理实行先报院领导审批后定点维修,以保障车辆的安全性能,将交通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本院机关的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文明驾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意识,确保本院车辆安全行驶;本院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其他任何人员驾驶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同时避免将警(囚)车外借给其他非执法部门使用;司机必须做到安全行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相关制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在非执行公务活动中乱闯红灯、乱拉警报、乱开警灯;车辆必须停放在本院本庭,未经批准严禁在外过夜;严禁将警车停放酒店、赌场、舞厅、按摩室或其他娱乐场所;与各辆警车管理人签订警车管理责任状,要求严格遵照所签警车管理责任状执行。

由于措施得力,本院车辆从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