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部署推进更高标准“阳光司法”
作者:朱敏 刘璇 发布时间:2012-05-04 浏览次数:583
5月2日,省高级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通报了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省法院立案一庭、执行局等五个部门汇报交流了司法公开重点项目具体工作打算。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会上讲话。
2011年,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实现了新进展。全省法院普遍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法院特色和重点工作。其中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媒体通气会10余次。2011年,全省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旁听庭审12621人次。去年11月,省法院开通了短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将信访案件的办理进度、办理程序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发送给当事人,有效减少了群众因不了解情况而重复来访的现象。截至2011年底,全省法院共有审判法庭2414个,已实现“庭审三同步”建设的2297个,占95.20%。全省法院注重互联网络建设与运用。其中淮安中院开通人民网、腾讯、新浪“法院微博”,发布信息超过1100条;徐州两级法院建立“法院微博”,随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并开展网上图文直播庭审213次。无锡中院开办庭审网络直播栏目《庭审在线》,平均每期点击2000次左右,均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公丕祥在讲话中要求全省法院要以实现更高标准的“阳光司法”为目标,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广领域内深化全省法院司法公开。要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切实突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2011年司法公开5项重点工作和落实执行公开、推进各类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全省三级法院互联网网站建设等今年司法公开三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抓好自身工作与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相结合。省法院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条线司法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推动条线司法公开任务的落实;要坚持出台文件与抓好落实相结合。针对司法公开薄弱环节落实有针对性的方案和举措,坚持以公众需求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司法公开效果的标准,广泛收集和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坚持巩固成果与创新举措相结合。既要巩固和深化已经取得的各项司法公开改革成果,既要建立健全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又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要坚持推进司法公开与改进法院工作相结合。通过公开“倒逼”人民法院和法官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要把推进司法公开与加强司法宣传相结合。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司法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发挥好互联网作为司法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规范地公开各类司法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