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法院“1425”模式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治工作
作者:王建刚 发布时间:2009-07-27 浏览次数:518
本网连云港讯:近年来,灌云法院在认真开展少年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结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采取“1425”工作模式,全面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治工作。
一是建立“一套组织”。成立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突出要务,领导小组下设审判、教育、宣传三个工作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二是突出“四个注重”。注重庭前调查,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调查制度;注重法庭教育,聘请工、青、妇、教委、新闻等部门同志参与陪审,共同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注重做好少年犯家长工作,争取来自家庭的支持配合;注重惩办与教育相结合,正确掌握依法从轻与减轻处罚的界限。三是坚持“两个回访”。一方面抓好对被判刑少年犯的回访和考察,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地到少管所等服刑场所探望服刑青少年,帮助解决其思想与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在寓教于审的基础上,抓好对判缓、管、免少年犯的回访和考察,继续做好教育的延伸工作。四是开展“五项活动”。开展法制校园活动,帮助学校提高师生法制观念;开展巡回法制演讲活动,以大量生动详实的案例,进一步扩大受教育青少年范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利用节假日和12.4法制日,走上街头,进行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报道竞赛活动,量化部门目标责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法治教育作用;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加强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综合治理,促进依靠社会力量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