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法院少年审判推行“四同步”心理矫治机制着力提升帮教水平
作者:缪月娟 钦骏 发布时间:2009-07-20 浏览次数:521
本网无锡讯: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着力提升帮教工作水平,惠山法院少年庭创新推行“四同步”心理矫治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帮教工作中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一是审判工作与心理矫治同步。将心理矫治工作贯穿整个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过程,庭前,及时向心理咨询师介绍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前调查结果及案件情况,为其顺利开展矫治工作提供基础信息;庭中,邀请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庭审旁听,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动机、原因、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情况;庭后,由心理咨询师通过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心理矫治,将心理测评结果反馈法院,并将该品格证据作为量刑上的一项酌定参考因素。
二是法制教育与心理疏导同步。充分发挥审判人员与心理咨询师各自的专业特长,法官在庭上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知法、懂法、守法方面的法制教育;心理咨询师在庭后对其实施心理疏导,促使其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而以正确的态度来面对法律责任。
三是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矫治与对家长的心理辅导同步。家庭是青少年品行障碍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因素,该院将心理矫治的对象延伸至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心理咨询师通过与家长面对面的谈话沟通,一方面积累对未成年被告人矫治所需的信息、素材,深入挖掘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有的放矢开展矫治工作,另一方面对存在家教缺陷的,适时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纠正其在教育管理子女方面的一些错误认识并辅以正确引导,避免重新犯罪。同时,帮助家长克服因子女犯罪而产生的心理阴影,为未成年犯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四是判后跟踪矫治与社区帮教同步。建立未成年被告人心理档案库,对接受过心理矫治并被判处非监禁刑的青少年,由法官与心理咨询师定期上门回访,持续跟踪矫治,并将所了解到的未成年犯在缓刑考验期的最新心理状况,及时告知社区矫正机构,为其科学、合理的采取帮教措施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