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分房起事端 诉讼法院来确权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09-07-17 浏览次数:502
本网盐城讯:父母出资购得房产,并且将房产分别分给子女,其中分给二子的房屋系以三子的名义购买,后二儿将将房产过户于其自已的名下发生矛盾,二子夫妇将唐某父母及三子夫妻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争议的房屋所有权系其夫妇所有。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唐某与妻子季某生有三子,老两口辛苦挣钱为儿子置办了房产,因其二儿子在外地工作,唐某夫妇便以三子的名义购买了本案讼争的房屋。二OO六年八月三日唐某夫妇与二子夫妇、三子夫妇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内容主要有: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唐某夫妇以其三子的名义购买本案讼争的房屋,在分家时再次明确房屋的权属,双方当事人并在协议上签名确认,现原告要求该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争议房屋为二子夫妇所有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