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完善人性化执行方法和措施,努力探索和谐执行新路子。使50余起陈年积案和新收案件得到和谐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坚持贯彻“能调则调,当执则执,和执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因案施策,分别制定适合案件特点的执行预案,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放在第一位,以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作为第一目标,以和谐执行为第一选择,以强制措施为辅助手段,强化执行公开。在执行过程中自觉接受当事人各方的监督,坚持执行公开透明,维护执行当事人知情权,通过执行公开提高和谐执行的社会公信度。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通过张贴公告、印发通告、发布电视公告、向被执行人发送催促履行函等形式,广泛宣传执行法律法规,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意识,为法院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内外协作配合是该院和谐执行的保障。在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审监各个环节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既制约又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诉讼当事人信息与执行工作的配合,当庭调解即时履行率与执行工作的配合。同时,加强与上级法院执行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不同审级执行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切实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茅状态,努力在全院形成重视和谐执行勤于和谐执行、善于和谐执行的良好氛围。该院党组还要求全院从源头上加强调解,并积极探索化解非诉讼纠纷的方法。与此同时,法院执行部门积极加强与纪委、公安、土地、工商、交通、银行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了执行案件联动制约机制,逐步完善协助执行,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

案件回访是该院和谐执行、确保案结事了的最后环节。有重点地对往年已经执行完毕的相邻关系、侵权等类型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回访。每个回访组全年回访不少于10次。在回访中认真征求并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新的矛盾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强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该院的人性化执行措施,深受社会各界赞誉。今年以来,先后有1169件案件得到了妥善执行,没有一件因执行不当引发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