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 公德是基础
作者:吴江 发布时间:2009-07-09 浏览次数:1535
最近,在街头上见到这样两件事:
一寄车老人,办完事到存车处推车。按规定,需交二角钱寄车费。可是这位老人掏来掏去只掏出一角钱。于是就愧疚地对看车人说:“实在对不起,刚才买东西用光了,下次来再补”。如果让让步,一了百了。而这个看车人脸色一沉,就嘀嘀咕咕骂了起来。因老人尊严受辱,引起了一阵子吵闹。
一行人,因在街面上吐了一口痰,被城管人抓住罚款。被罚人自觉理亏,立即按惯例掏出5元钱,罚款人听是外地人口音,随即改口说:得交20元。在罚多罚少上又争吵起来。
这虽然是两件司空见惯的小事,算不上什么违法事情,但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城市品位,都是格格不入的。从这两件小事中,也给我们广大民众提出一个新要求,那就是:要构建和谐社会,既要有刚性法规制度强行入轨,还要靠柔性的社会公德来支撑和调节。
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因此,社会公德教育应从每个家庭抓起,从每个人抓起。江泽民曾经说过:“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总书记胡锦涛也强调过:“要引导广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对公民的公德教育。周恩来、邓颖超两位革命老前辈,一生曾以互敬、互爱、互教、互学、互让、互谅、互慰、互勉的“八互”美德为世人树立了夫妻和谐、同心为党工作的楷模。如果把这“八互”美德推广到全社会,人与人之间都能做到这样,使人间充满了真情,就可以净化那种不和谐的言行,使一方平安。
须知,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依存的,谁也离不开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就充分说明了:我为你,其中也会为我自己;你为我,其中会为你自己。正像有支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每个家庭,又由每个成员组成。对每个家庭成员来说,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要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加强道德修养,切实用道德准则来规范自己言行。社会上充满了矛盾,人与人之间都在矛盾中生活着。往往旧的矛盾解决了,又要产生新的矛盾。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面对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只要当事人作出点让步,这满天乌云就散了;如果都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矛盾就会激化,由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其结果两败俱伤。在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中,重要一条是:宽容。人与人之间要有宽容心,不能在一些非原则小事上争吵不休。宽容属道德范畴,反映一个人的胸怀和思想品质。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得理也要让三分,真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即使在宽容中个人受点“委屈”、吃点“小亏”,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