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9-07-08 浏览次数:457
本网淮安讯:日前,省高院表彰全省法院2008年度立功集体和个人,金湖法院榜上有名,被荣记集体一等功。近年来,该院按照“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带一流队伍、建一流法院”目标,坚持以管理为抓手,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司法审判工作和司法规范化建设。
狠抓审判管理,为审判工作规范运行建立长效机制。准确把握法院管理的中心环节,严格遵循司法活动内在规律,建立符合审判规律和特点的审判管理机制,积极推行集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目标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保证了全院各项审判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规范开展,08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获得全市法院目标考核一等奖。
严抓队伍管理,为审判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人力支撑。坚持从严治院和以人为本相结合,大力实施“素质立院”工程、“人才强院”工程、“文化护院”工程、“形象树院”工程,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为审判工作卓有成效开展提供人力支撑。
重抓物质管理,为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切实强化环境建设、“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