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渔民旁听苏州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电力捕鱼最高获刑三年

 

  本报讯  不是耸人听闻??非法捕鱼者把电棒往太湖里一插,所在水域所有鱼类都将在劫难逃。629日下午,苏州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由金阊区法院在太湖边开庭并当庭宣判,300多名太湖渔民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非法捕鱼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受到震撼。

  每年21日到831,是太湖的封湖禁渔期。今年319日凌晨1点钟,一对偷鱼贼,打破了苏州市郊太湖湿地公园大风车附近水域的宁静。他们使用狠毒的手段捕鱼??电击。随着一声声电击,湖面上,渐渐浮起一条条死鱼,两人把鱼捞到船舱。两人刚上岸,就被太湖水上巡逻大队的民警抓获,当场缴获非法捕捞的鲤鱼、黑鱼等共计114公斤,价值900多元。民警在船上还找到了非法电鱼的工具:电棒、电瓶和逆变器。经查,嫌疑人董义和史兰是从山东来苏州太湖地区打工的一对夫妻。

  苏州市金阊区法院专门到太湖边上渔民集中居住地开庭审理。法庭设在光福镇的太湖实验学校,当地渔民到场旁听庭审全过程,连过道都挤满了人。

  法庭上,被告人董义和史兰对自己非法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本案涉案金额不大,但被告人董义夫妇在太湖封湖禁渔期使用法律禁止的电鱼方式捕捞水产品,对局部范围的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打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董义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史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记者了解到,电捕鱼器能在瞬间产生上万伏高压,威力可达20平方米,在这个范围内,不论大小鱼虾,所有水生生物在劫难逃。电捕鱼还有可能殃及捕鱼者及他人生命。因此,电捕鱼被明令禁止,刑法规定,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沈峥嵘  程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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