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家秘密技术牟取私利 夫妇双双被判刑
作者:关研 夏荇 发布时间:2009-07-03 浏览次数:759
接触秘密
李玉兰、孙齐夫妇40多岁,都在南京一家金箔厂工作。李是实验室工人,孙是仓库保管员。两人在厂里工作多年,表现一般,生活平淡。2001年,金箔厂投资研制新型“乌金纸”生产技术。李玉兰与同事赵小霞等人作为实验室工人,被技术研发部门选中,协助参与研制工作。经过反复实验操作,李玉兰、赵小霞逐步掌握了生产过程中的部分技术要点。两人暗暗记下了一些技术参数和生产方法。不久,项目研制成功,在行业内获得了很高评价,被评为国家级秘密技术项目。
泄露秘密
参加研发小组,李玉兰、赵小霞都被告知这次厂里开发研制的项目属于国家秘密技术项目,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泄露。厂里与小组成员一一签定了保密协议。尽管李、赵掌握的只是一部分技术内容,但两人仍不想放弃这条“生财之道”。2002年8月,已从单位内退的李玉兰与孙齐、赵小霞商议,如何利用手里的技术赚点钱,改善改善两家的经济条件。三人商定,由李玉兰、赵小霞负责提供技术,孙齐负责采购原料,悄悄开始了试制工作。李玉兰、赵小霞把两人分别掌握的一些原材料指标要求、生产技术要点写在纸上,交给了孙齐。由于这项生产技术各个生产环节要求极高,而李玉兰、赵小霞只掌握了部分内容,试制工作断断续续进行了很长时间,直到2007年方试制成功。
牟取利益
2007年9月,李玉兰、孙齐夫妇另起炉灶,自己办起了加工厂。为掩人耳目,两人用亲戚的名字在邻县的一个小镇上,注册成立了一家纸业加工厂,专门生产“乌金纸”对外销售。尽管产量不大,买家也只是附近的一些从事金箔制作的个体户,但由于这种新型乌金纸对金箔生产作用很大,因此很有些利润空间。短短一年,孙氏夫妇的加工厂就赚了十几万。
罚当其罪
2008年10月,检察机关接到举报,李玉兰、孙齐夫妇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加工厂也被查封。法庭上,两人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不仅退赔了全部赃款,并且提出将加工厂里剩余的原材料等物品交给金箔厂,因为“厂里用得着”,同时也弥补一点自己的过错。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李玉兰、孙齐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综合考量李玉兰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而孙齐因曾盗卖仓库里的一批金箔,还构成职务侵占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