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期待理解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9-06-29 浏览次数:1374
在我国人们渴望法治能支撑起一片纯净的天空,渴望法制赋予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和自由。然而现实的环境与人们的期待总是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在我们的现实环境中,公众对法律并不是十分的信服。例如,有些案件,法官的裁决本来是准确无误的,而败诉的当事人却认为是法官不够公正的结果,更有甚者,胜诉的当事人也认为是得到了法官的照应和偏袒。这种状况是极其可悲的,其潜在的危害也是不言而喻的。在法制社会还不完善的今天,权力之锤可以任意地敲打、修理法律和法官的头颅。法官的独立在这里只是理论上的东西。我国的现实是财富远离法官,一方面是欠保障又欠稳定的生活,另一方面是超负荷的工作及超常人的道德要求。理论上,法官的上司只有法律,而实际上法官面对的一边是法律的尊严和群众关于正义的殷切期盼,一边置身于庞大的人情、关系、权力、金钱、纪律、监督等篱笆编织的大网之中。在这里,法官显得多么的无助而渺小,他们公正司法又显得多么的艰难。中国的法官背负着沉重的包袱,蹒跚地行走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路上。
然而,法律的尊严毕竟容不得丝毫的玷污与亵渎,需要每一位公民尤其是执法者全力的捍卫。法官的根本使命就在于维护法律,法官为法律的守护神,在法治社会中法官始终处于核心地位,法治社会的发展使法官成为全社会最终的裁判者。而法律是法官裁判的准绳,但是法律的颁布往往落后于时代,因而法律与现实的差距往往依靠法官以自己的法律意识、理念、正义观来弥合。这就要求法官具备较高的素质,深厚的法律底蕴和较高的道德修养,成为超越世俗的“神”。纵然是“雄关漫道真如铁”,哪怕是“路漫漫其修远兮”,作为一名法官,所能作的唯一选择也只能是“吾将上下而求索”,手中高举利剑,心中装着天平,扶正驱邪,铁肩担道义,维护正义、良好、公平的社会秩序。法官最大的期待是独立而权威地行使权力,我相信法官的期待和理想一定能实现,到那时中国的法治就到了一个纯粹的高度。我国依法治国蓝图就真正实现了。法治的光芒就会普照整个中国大地和每个公民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