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死伤六名 潜逃四年被判
作者:徐吉梅 张海娣 发布时间:2012-05-03 浏览次数:304
社会愈来愈发展,公路是愈来愈宽,这无疑让我们的出行越来越方便。然而于此同时,因无视交通规则而酿成的悲剧也在不断上演。近日,镇江开发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因违章驾驶致一人死亡,数人受伤的刑事案件,在逃4年的被告人胡某一审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07年11月16日11时50分,被告人胡某持“E”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沿镇江新区烟墩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银河路路口时,与魏某驾驶的沿银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苏L08875重型普通货车相撞,致三轮摩托车内乘坐的吴某、郭某、文某等5人受伤,被害人吴某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新区分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他人员不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胡某因害怕承担责任,驾驶三轮摩托车逃之夭夭。直至2011年11月,方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该案各种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