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老板驾车撞击警车妨害法院执行被刑拘
作者:孙国庭 发布时间:2009-06-26 浏览次数:719
本网淮安讯:个体老板潘某在蛮横阻碍法院执行未果后又驾车撞击正在执行公务的法院警车。潘某因此在被楚州区法院司法拘留15日后,又于
原告曹某与被告刘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楚州区法院于2008年6月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实施诉讼保全,查封了两被告在该区开发区农机修造厂内价值30余万元的机器。2008年7月,楚州法院判决两被告偿还原告28万元,该案于当年次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外人潘某是个体老板,因与刘某有经济纠纷,担心自己在债务上吃亏,一心欲将机器占为己有。在楚州法院依法查封和拍卖机器过程中,潘某多次到法院吵闹,不仅开车阻拦执行车辆,还公然宣称“谁敢来执行我就撞死谁,撞死一个保本,撞死两个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