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人情味”
作者:徐琴 发布时间:2009-06-25 浏览次数:1448
我常感叹中国的语言、文字,寥寥数语竟能反映出大千世界的光怪陆离。我们常用“人情味”这三个字,三个字生动极了,除了这三个字还有什么能代表人与人之间这种复杂的情感呢。常说这三个字,也感叹这三个字,却有多少人能
真正领悟到这三个字呢?
人情味是争先恐后、你争我夺地挤上公共汽车,再拉拉扯扯地把座位让给自己的朋友吗?人情味是逢年过节,装厚厚的红包,送烟送酒吗?人情味是在处理公事时,卖一点私人关系吗?是否每个人都有人情味,每个人都应该有人情味呢?人情味究竟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法官,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个要运用“平之若水”的法律来定纷止争的居中裁判者,应该有人情味吗?当前的司法审判中在强调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的同时还要求法官情感中立。而情感中立则要求法官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要以证据说话,不能凭直觉办案。在“情感中立”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之下,人民法官还有人情味吗?有!我生活在这样的群体中,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都是浓浓的人情味儿,都是人民法官的铁面柔情。法官的人情味儿是什么?是面对罪行累累的少年犯,一方面严格依法办案,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另一方面却捐衣送被,用挚爱感化让他们悔过自新的博爱。是顶风冒雨深入基层,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后那张欣慰的笑脸。是一边照料病榻上的父亲,一边夜以继日超额完成审判任务的执着精神。是为了确保审判效率、维护老百姓利益,每个双休日都加班加点的恒心和毅力。人情味不是偏私,而是博爱;不是施舍,而是关怀;不是表面的礼貌,而是内心的尊重。人情味是“人类”互助的表现,是做人的尊严。人情味是“情感”的升华,是祛除雕饰后的恬淡。人情味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酸甜苦辣无法辨识。而法官的“人情味”则是一坛陈年老酒,看似平常却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