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戚墅堰区法院“四抓四重”加强廉政建设
作者: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25 浏览次数:472
本网常州讯:近年来,常州戚墅堰区法院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实施抓骨干重责任、抓防范重机制、抓查处重力度、抓教育重落实的四抓四重举措,有效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近八年来,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一是抓骨干重责任。院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做好“一岗双责”工作,抓好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对违法违纪现象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把中层干部抓廉政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层干部每半年向院党组作一次述廉报告,主动汇报自己如何起好带头作用和抓本部门廉政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是抓防范重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与各项警示专项教育活动相结合,建立完善《关于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财产申报制度》、《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若干意见》、干警廉政档案、《廉政保证金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廉政制度,惩防并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反腐倡廉新局面。
三是抓查处重力度。把违纪违法行为作为纪检案件查处的重中之重。加大对信访举报、督办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两个《办法》、“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条禁令”等规定的要求,对违反规定,不论数额多大,次数多少,影响大小,一律追究责任。
四是抓教育重落实。狠抓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搞好激励教育,打牢干警特别是部门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坚持正面典型树旗帜,反面典型做警示。把廉政教育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创导法院廉政文化,营造反腐倡廉氛围。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告状难,“冷、硬、横、推”、作风不实等问题为重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