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件的审判效果,更好地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中国民主同盟南京市委员会与秦淮区人民法院、秦淮区司法局联合开展“阳光观护行动”。623日下午,“阳光观护行动”的启动仪式在秦淮法院举行。

启动仪式上,民盟南京市委副主委张洁华、秦淮法院牛志华副院长、秦淮区司法局余国斌副局长共同签订了“阳光观护行动”共建协议书,并为选出的首批五名观护人发放了聘任书,明确了观护人的职责、权利以及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方式。

“阳光观护行动”旨在通过在秦淮区各街道设立观护人,开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民事权益保护案件的庭前调查、评估和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进入社区矫正的服务工作,采用专人负责、定点跟踪的方法,以期通过秦淮法院的牵头、市民盟的指导、秦淮司法局的配合,联动地落实“挽救与教育、感化与激励、劳动与培训、引导与关爱”等措施,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更好的教育、感化、挽救、保护青少年的目的,并能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提供一些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