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日,3起醉酒驾驶案在港闸区唐闸镇街道长岸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长岸村60余名村民旁听了庭审。

 

3名被告中,有2人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分别承当事故的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其中1人属无证驾驶,另1人驾驶小轿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3名被告血液中乙醇含量都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驾驶小轿车的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222mg/100ml,属严重醉酒。

 

庭审持续了一小时左右,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被告人马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罚金1000元;被告人蒋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

 

201151日,醉酒驾驶入罪以来,港闸法院已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50件,占同期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17%,此类案件大部分是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案发,其中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判刑的占了65%,农村村民所占比重较大。选择在村委会开庭,可以方便附近村民旁听案件审理,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