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选任好、使用好、支持好人民陪审员的前提下,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能,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各类案件600多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100%

先“学”后“审”。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苏州市人大任命增加了5名人民陪审员。在新一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之前,该院抽出专门人员,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前培训指导,并有针对性地观摩资深法官的庭审活动,使他们能够很好地掌握庭审的每一道环节。同时对新、老人民陪审员注重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其真正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国家法治思想。定期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学习和培训,把培训工作做在平时,保持常态,确保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的经常性、系统性。

“审”“调”结合。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在重视陪审员参审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作为调解监督员、调解引导员、调解联络员、调解协调员、调解息访员的“五员”作用,让他们充分参与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判后答疑、教育感化、息诉服判等环节,扩展了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手段,有力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审”“管”并重。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使用、管理、协调实行政工部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业务部门主动配合的格局,确保工作有人想、有人管、有活力、有秩序。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开展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联系协调,主动走访,征求意见,争取支持,解决人民陪审员因参与陪审遇到的诸如请假难、工审矛盾、克扣工资等后顾之忧。

以“审”促“效”。对热爱法院审判事业、陪审工作突出、清廉正派的人民陪审员予以奖励,对考核业绩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不断激励这支队伍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将人民陪审员引入法院审判管理考核,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评查、庭审考核、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促进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