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28日,是许建国(化名)等六位八旬老人因16年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被侵占之事第四次来到昆山法院开庭的日子,令六位老人惊喜的是法官向他们宣告今天可以领会16年前的养老保险金了,他们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许建国等六位八旬老人追讨被侵占的养老保险金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自2010年起,六位老人得知养老保险金被顾某领取后,就多次到政府及司法部门信访。201112月,六位老人上访未果来到昆山法院起诉顾某不当得利,法院通过快审了解到六位老人1996年前在当地某砖厂工作,该厂当时为厂里的职工向保险公司投了农村养老保险。19964月,养老保险公司通知砖厂领取包括许建国等六位在内的职工养老保险金,砖厂统计员顾某领取后并未发放给六位老人。被告顾某辩称当时领取的是现金支票,系职务行为,原告不应向他主张权利。审判法官围绕本案被告领取养老保险金行为是否系职务行为的焦点多次到原告所在村里了解情况,并找到16年前经手人进行核实,调取当年保险金支付的原始账本材料,最后查证1996年保险公司是以库存现金发放给顾某的。被告顾某在证据面前停止辩解,经法官主持调解,当庭向六位老人支付7000余元的养老保险金,六位八旬老人经过两年的追讨,终于在法院明察是非的基础上,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