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6月11日,江苏省射阳法院对一起聋哑人楼抱打招呼帮助他人顺利行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08年10月19日10时许,被告人陈某(聋哑人)在射阳县城人民路中国银行门口遇到熟人管某,在两人楼抱打招呼时,被告人陈某看到与其一同上街的赵某(另案处理)正在撬管某的摩托车坐垫,被告人陈某为帮助赵某顺利行窃,继续搂住管某,直到赵某窃走管某车厢内黑色皮包才与管某道别。包内有美金300元及银行卡等物,所窃之物折合人民币2028元。被告陈某分得100美元,折合人民币676元。2009年1月13日被告人陈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出赃款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