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一起涉府标的为100万的执行案件,在邳州法院领导和执行人员的艰苦努力下,经过邳州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终于成功执结,使原本渐趋激化的矛盾得以成功化解,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誉。

200310月,原告刘某、程某、朱某分别承建邳州市运河镇新张庄村委会房屋维修、公路建设及还土方等多项工程,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被告运河镇新张庄村民委员会应付三原告工程款704504.5元,并分别给原告出具了欠条。该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久拖未付,原告于20086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工程款704504.5元及利息370287.34元,共计1074791.84元。后因被执行人运河镇新张庄村民委员会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08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此案涉及标的巨大,执行过程情况复杂,虽经多方共同努力,仍收效甚微。邳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彬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了解案情,帮助调整执行方案,指导执行。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党组决定,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欣亲自包挂此案,并立下“军令状”。同时,迅速将执行进展情况向市委汇报,争取支持。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孟铁林对此案高度重视,利用休息日亲自主持召开案件调度会,与案件涉及单位负责人、法院领导、执行人员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执行方案。他强调,三名申请执行人为村里搞建设,是为政府做公益事业,这笔钱一定要想尽办法及时支付,并明确要求各单位要从稳定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协助法院尽快把执行款支付给当事人。包案领导李欣主任同办案人员一起,不分昼夜地数十次奔波于相关部门及当事人之间,全力做好案外和解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他们本着和谐执行、文明执行、服从大局的执行理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克服重重困难,在充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有效兼顾被执行人利益,最终案件成功执结,三位申请人也顺利拿到了100多万执行款。

事后,三位申请执行人请了二十余人的锣鼓队敲敲打打来到法院,并送上书有“人民公仆,公平正义”的锦旗,感谢该院为他们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