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改名躲债整十年 法官万里追寻终执行
作者:王晟 龙盛 王志高 发布时间:2009-05-31 浏览次数:550
本网淮安讯:时间定格在1998年元旦,家住盱眙县盱城镇的柳灵一大早笑着与可爱的十四岁女儿柳柳告别,满怀喜悦的心情驾驶着幸福250型摩托车外出去做生意。但不该发生的一幕悲剧在这天发生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晚上回家的柳灵撞成重伤,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离开了人世间,女儿柳柳再也没有看到爸爸走进这个家门,父亲临行前的那张笑脸永远定格在女儿柳柳痛苦的回忆中。经盱眙法院审理查明,三十岁的某乡镇的吕全龙无证驾驶无牌照的车辆被认定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柳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县法院判决吕全龙赔偿各种费用计54800.75元,但吕家分文未付。
埋名十年东躲西藏成“老赖”
柳灵去世后,慢慢长大后的柳柳每当想起父亲临行前的笑脸,特别是吕家不理不睬不赔偿,甚至连一句同情的话都没有,这让柳柳痛苦万分,激愤难平,决心要向吕家讨个说法。但吕某刑满出狱后并未回家,而是径直去了外地打工。柳柳多方打听其下落,后来听说吕某为了躲避债务还改了名字,柳柳南下广东,北上山东,在盱眙人打工集中最多的苏南更是一村一镇地打听寻找,一家一家地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真是冤家路窄,在无锡市一个偏僻小镇上,柳柳询问到一位操盱眙口音,名叫吕金龙的人,柳柳顿生疑虑,通过侧面了解此人正是已改名的吕全龙。
行程万里苦苦追寻终执行
吕全龙出狱后一直不见踪影,家中又无财产可供执行,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在全国集中执行清理积案工作开活动开展后,盱眙法院对他恢复执行。吕全龙远在无锡,办案人员、经费不足,执行难度较大。柳柳找到了盱眙县政法委,章金桥副书记听完她的诉说之后,当即与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针对该案的特殊情况,研究制定了看人、取证、警戒等详细的执行计划。没有执行经费,政法委领导与法院协调先借后还,还叮嘱执行的法官注重方法,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执行法官于
法官提醒: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相当一部分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错误地认为生效的法律文书时间长了可以不执行,特别是在承担了刑事责任(坐牢)后,其附带的民事责任(赔偿)就可以免除,成为一笔“死帐”,一些人不惜采取种种手段逃避债务。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应予履行,不能因其承担了刑事责任服过刑就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