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植批示肯定南京中院发挥职能作用保障农村改革发展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31 浏览次数:462
本网南京讯:南京中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专门制定了《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意见》上报市委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植作出批示:“《工作意见》内容很好,针对性很强,望认真抓好落实,特别在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建设平安法制的社会环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发挥司法的保障作用,做一些百姓拍手称快的实事。”对此,该院提出,将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对司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措施落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有效落实到司法第一线。